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

余若薇應該對曾蔭權說:「非誠勿擾/混吉免問」

曾蔭權邀請余若薇進行電視直播辯論,看似耳目一新,但細心想一想,政府其實真的是在找余若薇來「過橋」(利用)。君不見該場辯論的舉行日期,是在傳言中立法會將會表決政改方案的日子的一個星期前進行,哪麼辯論的結果會否有絲毫的影響力,改變政府對方案的立場?若無的話,這豈不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這不是真心誠意的雙向對話,赤祼祼的就是一場政治秀。

因此,我建議對曾蔭權的回應應該是「非誠勿擾」,用香港人的話就是「混吉免問」。具體點說,就是余若薇和泛民的回應是,要電視直播辯論可以,但必須要有兩個先決條件:

  1. 政府要作出承諾,在曾余電視直播辯論後,政改方案仍然有被大幅修改間的可能。

  2. 在辯論和表決之間,要有一個月的時間,容許政府有時間修改方案,民間也要有時間討論修改了的方案。


若政府不答應以上條件,則辯論只是戲一場,不值得參與。

這其實是「將計就計」,化「被利用」為「主動出擊」。由於現在市民熱切期望看這一場辯論,而且以上兩點要求合情合理。這一個回覆將會對政府做成重大的政治壓力。

對泛民來說,這一個回覆有百利而無一害。分析如下:

如果政府拒絕答應,則這場辯論就成了明證,政府根本沒有誠意去回應 500,787 名市民通過選票在五月十六日所表達的強烈聲音「盡快落實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雖然辯論因此拉倒,但清楚映照了政府的虚偽和對民意的漠視,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可能更有利。泛民也免去了被人利用。

如果政府答應上述要求(即使只是虚情假意的敷衍),則起碼幫泛民在政府「鐵板一塊」的態度上打開了缺口一個。再用辯論内外的各種攻勢,使更多市民明白政府的方案有多麼爛,從而爭取真正的政治改革。

非誠勿擾,混吉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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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請曾蔭權找出五十萬人來支持他的政改方案

現代社會決策講憑據,說理服人要有證據。

曾蔭權經常說『社會主流民意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府的建議方案,令政制可以向前發展』,但未見有任何可信的證據。

相反,有 500,787 選民投票支持單一議題「盡快落實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反對政府的方案。

我們請曾蔭權找出五十萬人來支持他的政改方案。

政府現在強調「信任」,這是很可笑的公共政策。試想想以下例子:

- 『政府宣佈以後採購不再用招標競價形式進行,改由物料供應署長與供應商關門議價。特首表示,關門議價,可以幫納稅人爭取到更優惠的價錢。要信任物料供應署長的議價能力。他還說:「信任,可以讓夢想成真。」

- 『政府同時宣佈解散廉政公署。特首說:「聽到很多市民的聲音,認為香港的公務員隊伍非常廉潔,值得信任。不需要浪費公帑對他們進行監督。」他強調:「信任,可以讓夢想成真。」』

- 『政府律師在結案陳詞時表示,雖然政府方面未能提供太多的證據,但已經是很努力的去打這場官司,希望法官大人會信任他們的誠意而判政府勝訴。他總結說:「信任,可以讓夢想成真。」』

政府現在高舉「信任」兩個字,正是它欠缺憑據和證據的體現。

在「信任」和「證據」之間,我選後者!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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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

選委會會唔會篤數?

原來不想作這樣的猜測,但因為大家不斷地引用 17.1% (或 579,000 人)這個數字(D),因此這個數字有其重要性。

可是,選委會對這個數字的官方立場(截至香港時間 2010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郤只是「請注意投票人數只作臨時參考之用。」(http://bit.ly/djl2N0)。

但正式數字方面,選委會只公佈了各候選人得票數字(B)(http://bit.ly/cG6fY1),而沒有公佈廢票數字(C)。(見 http://bit.ly/9yIej0

如選委會公佈廢票數字,則正式的總投票人數(A)可以相應得出(A=B+C),從而取代臨時的總投票數字(D)。但選委會偏偏沒有公佈C,其中有沒有蹺蹊?

值得注意的是。臨時的總投票數字(D)由票站主任單方面統計並宣佈,而候選人得票數字(B)有候選人派代表在點票站監察。

希望立法會議員、媒體、香港人權監察等可以對此疑問進行研究。希望不會搞一個「點票門」出來!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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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感言:帶上了雨傘的小女孩

早前聽了一個小故事,說是有某鎮遇上了旱災。鎮上牧師要辦禱告會,求上帝賜雨。全鎮的人都去了。在會上,牧師見到一個小女孩,竟感動了。因為這小女孩真的相信會有奇蹟,帶上了雨傘來到教堂!

在「五區請辭、變相公投」的新民主運動中,我想我和很多的朋友,就是這位小女孩吧?!我們相信會有奇蹟。

奇蹟也許沒有在昨天( 2010 年 5 月 16 日)出現,但我絶對無悔。有夢不是罪,無夢才可憐!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昨天也許沒有奇蹟,但終有一天,會一如 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起義)和 2003 年 7 月 1 日(反廿三條倉猝立法)一般,它會出現的。

公投運動告一段落了。在此仍然要感謝拋棄職位薪津,冒險為大家創造一次和平民主大表態的五位議員。也要感謝眾多付出了許多汗水的義工。因為您們,香港還有希望!也因為您們,香港人日後可能可以避免流些血水。(注一)

這次投票的官方投票率是 17.1%(注二)。比公社兩黨預期的目標低,但請各位朋友不要氣餒。

要知道孫中山先生為推翻滿清帝制,歷十次起義失敗,第十一次才成功。郭晶晶出道時國際跳水比賽第一跳,因失誤只得零分,日後郤四次奧運摘金。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注一:香港深層矛盾不斷累積,正是一個計時炸彈。搞不好香港將有社會動盪、流血衝突。

注二:這次的公佈仍然有一疑團 -- 選委會只公佈了投票人數(A)和得票數字(B),而沒有公佈廢票數字(C)。但按理A=B+C,如選委會不確定C,又怎計得A與B?(見 http://bit.ly/9yIej0 )

-- 完 --

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

不求人,靠自己!

問:公社兩黨自訂變相公投的成功準則。一時又話 50%,一時又話 30%,是否在胡鬧?

答:最好當然是香港真的有正式的公投制度(基本法草稿中本來有這一安排的,但最後被拿走了)。現時的「公投運動」可以說在政治現實中拿一個大約近似結果吧。

如果有一百萬人投票,當中有九成是投給公社兩黨和大專2012的話,這人民的聲音不是很強烈嗎?

比2003年五十萬人上街更強烈。

相反,支持政府方案的朋友,應該力爭另一個結果。比如有一百萬人投票,而其中五成以上是投白票或是投「公社兩黨/大專2012」的對家的,證明市民支持政府的方案。如真能有這一結果,相信泛民也無話可說,要尊重市民的決定。

現時的政制發展安排,是由功能組別自己去決定是否取消自己份工。咁您話佢地個個咁精,會唔會主動自己炒自己魷魚?!

市民唔出嚟發聲點得?

2010年5月8日星期六

愈厭惡,愈應該去投票

有朋友對我說,不贊成以辭職引發公投,厭惡那班人,不想與這事情扯上任何關係,不會在 5 月 16 日投票。以下是我對他說的一番話。

如果您厭惡這班人,那您更加應該去投票 -- 去投白票,或投公投五子的對手而把他們五人拉下台。

須知道歷屆選舉,都有四至五成的選民,因各種原因而沒有投票。如您這次也不去投票,您的厭惡,就融入了這四至五成的統計數子中。沒有人知道您其實並不是因為事忙或其他原因而不去投票。

再說,若「厭惡派」不去投票,公投五子順利重新選上五個議席,就會使人得到印象「辭職補選引發公投」風險甚低,可以一試再試。那麽香港以後公投無日無之,這是您所樂見到的嗎?

您說政府可以立法,以後限制有人辭職後重選。但是,如果有人以五人辭職,但改派另外五人參與補選;甚至,他們可以由政黨以外的人參選。這您怎樣立法阻止?總不成以後任何人辭職也不搞補選吧。

用現代社會的經驗來說,要解決這類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照遊戲規則,將對手擊敗。如果您真心相信大部份的市民厭惡公投,那就用這次選舉來懲罰公投五子,把他們擯下台。以後就沒有人敢再輕易用這一方法。這才是真正可以令香港以後免於「年年有公投」的景況的唯一理性方法(派解放軍進城等武力方法就不論了)。

但是您說,這班人大噁心了,完全沒有意欲去投票站去陪他們在作「秀」。

這就使我想起了英國人的普通法了。在普通法的刑法之中,任何人在被法庭判刑前都被視作無罪看待。您若是被告的辯護律師就不用說了,即使您是法官、陪審員、庭警、法庭記者、甚至是路人甲乙丙,也都應當遵守這一原則。您就是再厭惡那位被告,您也得讓他有一個審訊的過程。

這是不是英國人在自找麻煩,縱容匪徒?當然不是!這完全是要為了建立法庭的權威,使法庭的判決不容有任何使人懷疑的地方,這樣社會才會信服。法庭審訊的過程,是一個公開、理性、程序可檢查的過程。目的也是一樣,法庭作了裁决(這裏假設已完成了所有的上訴程序),就是權威的最後答案。社會也不會為判決無了期的爭論下去。

相反,若有人急於「報仇」,私下把犯人槍殺了,反而為社會留下一個大懸案 -- 犯人既沒有經過相認程序(due process) 來認明有罪。則無人敢權威的說他罪有應得 -- 說不定他是被冤枉的呢?

同理,這公社兩黨的「補選變公投」,一方認為社會大力支持;一方認為人民厭惡鄙視。兩方爭論不休。權威答案怎樣求?豈不就在這補選之中?五子被擯下台了,不就反映人民對他們厭惡鄙視嗎?五子若高票選回,這不就表示社會對他們大力支持?而且過程公開、理性、程序可檢查,爭如法庭對案件的審判過程一樣。而且免去社會以後為此事無了期的的爭論下去。

所以,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就應該好像一位負責任的陪審員一樣,不要預設「被告」是否有罪。您要沉着氣,給他一個應得的公平的審訊的過程。如果您心急的跳過程序,妄下結論在先,您就沒有盡您的責任了。有可能還會被法庭說您沒有給予被告公平審訊的機會,反而把他開脫了。

所以,這次選舉雖然產生的方法有點特別,但和以前任何一次選舉一樣,您雖有不投票的自由,但更加有去投票的義務。既然有投白票的選項,不去投票,就是沒有盡您的公民責任了!

-- 完 --

2010年5月6日星期四

魚翅婚宴三級制

從經驗所得,不同的婚宴其實「親疏有別」。如果主人家還打算把婚宴搞成魚翅婚宴的話,我認為我們可以來一個魚翅婚宴三級制:

第一級:「老死」(非常要好的朋友)結婚,衷心的為他/她感到高興。祝福之餘,全力遊說他們要把宴會改成無翅婚宴。最後還是魚翅婚宴的話,人情七折。再加以後日哦夜哦(絮絮不休,重提舊事)。

第二級:「可去可不去」的婚宴。向主人家表示你是「七折黨人」,希望他改為無翅婚宴。最後還是魚翅婚宴的話,人情七折。

第三級:「唔知佢係乜水」(平時老死不相往來,無端郤有喜帖自來)。向主人家表示你是「七折黨人」,希望他改為無翅婚宴。最後還是魚翅婚宴的話(或有任何理由不想去的話),乾脆不去。人情免問。

無法如何,在上述三種(或前兩種)情况下,在現場要堅拒進食魚翅湯。最好還帶有彩色圖片,甚至 laptop 視頻,向同席的人解釋食魚翅的兩大問題:

1。 導致鯊魚絶種,影響生態平衡;
2。 活取魚鰭極殘忍,不能鼓勵。

雖說「翅已成湯」,但拒吃並不是「不吃白不吃」。今天浪費了一碗湯,可能明天可以令某主人家改變主意,抽起魚翅菜式,功德無量。

當然,以上所言的,進行時還是要配合人情世故,斟酌情況,審時度勢,以堅定、有禮、和不傷和氣為原則。「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

-- 完 --

參考資料:

蘋果日報 (2010-03-06):小鯨鯊慘被生劏魚鰭 菲島潛水睹悲劇 浸大女助理教授落淚 網站 圖片 PDF 視頻 

39 秒鐘;一條問題 連結

紀錄短片:《魚翅》 (13 min 25 sec): 連結

「魚翅婚宴。人情七折」運動 (2010-03-29):連結

-- 完 --

水向低流

怎樣解釋這個現象呢?普選聯講說話愈來愈像建制派,甚至大幅的引用李剛的說話,仿若喉舌一般?

我認為最好的解釋,是這句政治學常識:「水向低留,政冶向分歧走」。自命大佬的人士,在社民連興起之後,為保江湖地位,轉戰「新」戰場。郤忘記那不是甚麼新戰場,只是死胡同。也忘記了,這死胡同走着走着,竟走進了中共的懷抱之中。

大家看清楚了,就不必對他們心存幻想了。

引劍自宮當奴才,提筆投票真公民!

我們就去盡我們的公民責任好了。516,創歷史!

-- 完 --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魯迅先生會不會放棄投票?

看着曾經是我所尊敬的前輩、學者、知識份子一個個的倒下去了。又胡亂的引用魯迅(把「行使公民權」等同虛妄)、又「堅持溝通」(你連當奴也未獲引見呀大佬)、又「各師各法」(就是不肯運用自己的公民權)。心真是很痛。

。。。急然間有點明白當年本來走皇帝路線的譚嗣同,為甚麼最後决定以一死來喚醒國人。。。

魯迅先生倘若在世,他會自我閹割,自動放棄自己的公民權嗎?

無論如何,魯迅先生沒有我們那麼幸運,得英殖民地主義者的餘蔭,手中尚有一票在手,可以合法的去表達自己的政見。來,來,來,可以有一百萬人站出來,剔一剔嗎?

-- 完 --

2010年5月4日星期二

遊行 vs 投票

遊行是表達訴求;投票是行使權利。吊詭的是,參與遊行,花費很大的氣力,郤只是表達一把聲音;而參與投票,輕輕一剔,郤是一種力量。

2010年5月3日星期一

簡體字有甚麼問題?

問:簡體字有甚麼問題?

答:有很多問題。但要簡明扼要的口訣的話,可試一試以下一句:

后後不分,只隻不明,蕭肖混淆,親而不見。

又:『無心怪人竟成聖,真心愛情他嫌繁!』(無心之失?)

又:『携水遊說賄風盛,水中遊行中國強。』(強國文情)

(各位可試用簡體字把上述文字寫出。)

2010年5月2日星期日

(水落石出)致李健文先生/鄭家富議員公開信

簡單版:李健文先生回信澄清,該活動只用素翅,而非魚翅。一字之異,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下列詳細版:


第一回:我給李健文先生/鄭家富議員公開信

李健文先生,鄭家富議員,

得知您們將會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 主辦活動『魚翅撈飯●永利街●赤柱 一天遊』

須知以魚翅款客,既有可能導致鯊魚絶種,也鼓勵了漁民以殘忍手法活取魚鰭,已經不再是有責任的機關應所為。

本人已把閣下有關活動,紀錄在

魚翅公務宴會舉報網站 http://bit.ly/9ITPC6

而 facebook 上亦已有群組發起反對 http://bit.ly/a3VEV6

據悉有關活動仍未進行。本人謹以至誠,希望您們會改變活動,抽起魚翅撈飯,順便向街坊教育一下環保不食翅的訊息。謝謝!



李銳華 Clement
2010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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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頁Related links:

- 「39 秒鐘;一條問題」 "39 seconds; one question" http://bit.ly/cP44SR
- 「魚翅婚宴。人情七折」"Cut gift money for shark fin banquets" http://bit.ly/d92vUC
-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企業承諾拒絶食用魚翅」 WWF HK: Corporates pledge to stop serving shark fin soup http://bit.ly/aFijKB




第二回:李健文先生的回覆

親愛的李先生:感謝閣下對活動關注!有關活動全程以保育為題,讓市民可參觀透過不同保育方式存活的古蹟,包括:永利街、美利樓。而午膳經旅行社建議魚翅撈飯,但本人已强調須採用素翅,配合活動背後主題。至於單張沒有刻意提及,是基於本人疏忽,趕及單張出街關係而促辦事處職員直接使用旅行社提供稿件。本人就事件所引起的誤會深表歉意,並隨即於宣傳品加入素翅字眼,同時加入有鯊魚遭濫殺的數據,促市民停食真翅,並改用素翅等其他食材。如閣下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聯絡本人。李健文社區主任




第三回:我給李健文先生的回覆

李健文先生您好!

感謝回覆!亦欣然得知該活動只用素翅,而非魚翅。須知一字之異,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且讓我們共警惕之。

正所謂不打不相識。本人現有一事相求 -- 不知李先生與鄭議員是否有興趣推動大埔區議會承諾不在公務宴會上使用魚翅?更理想的是大埔區議員全體議員及其議員辦事處也作出同樣的承諾。若能成功,誠一美事也!

有關的承諾資料可在以下的網頁找到

-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企業承諾拒絶食用魚翅」 WWF HK: Corporates pledge to stop serving shark fin soup http://bit.ly/aFijKB

先行謝過了!

李銳華 Clement

P.S. 我亦已經把「魚翅公務宴會舉報網站」上的資料更新了。請見 http://bit.ly/aPLeY9




第四回:李健文先生回覆會把本人建議交民主黨大埔黨團

李先生︰

我已把閣下建議交給民主黨大埔黨團,並會於本月會議共同商討,如有進一步消息,會盡快通知閣下。

李健文社區主任
鄭家富議員辦事處

地址: 大埔太和邨愛和樓303室
電話:6227 2090 / 2712 9712
傳真:2696 9088
電郵/MSN: OurTP@yahoo.com.hk
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OurTP

-- 完 --

2010年5月1日星期六

在「環保觸覺」「護鯊校園」記者招待會上的發言 (2010-05-02)

[香港: 2010-05-02 14:00 本文網址: http://bit.ly/b2ydFH

主席、各位傳媒的朋友,

我是「魚翅婚宴。人情七折」運動(注四)的發起人李銳華。感謝「環保觸覺」邀請我越洋用電話會議的形式參與這一次的記者招待會。我現在身在美國東岸新澤西州,當地時間是週日凌晨約二時。

人類過度食用魚翅,已經不再適合時宜。因為既會導致鯊魚絶種,也鼓勵了漁民以殘忍手法活取魚鰭。香港是魚翅問題的重災區,因為全世界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魚翅是運來香港的;而市民(特別是年長一輩)對食用魚翅有着根深蒂固的成見,以為「宴會中沒有魚翅會得失人客」。年青一輩的雖然較少有這樣的一個成見,但在主辦宴會時往往會依從長輩的意見去辦,故此,要移風易俗,並不容易。

因此,我大力支持「環保觸覺」這次發起「護鯊校園」大行動。香港有這麼多的學校,每間學校每年一次謝師宴,已做成幾百場宴會。假如所有學校都響應「環保觸覺」的呼籲,停止在宴會上使用魚翅,將會是功德無量。

更重要的是,集合所有辦學團體和學校的力量,以身作則,將可以向社會(特別是年長一輩)發出明確的訊號:「食用魚翅,不合時宜!」

主席亦想我介紹一下在外國各地政府對魚翅問題所作的措施。故此在此簡介一下。

上月( 2010 年 4 月 27 日 )美國夏威夷州政府參眾兩院以大比數剛通過 SB 2169 法案,全面禁止買賣、分發或擁有鯊魚鰭(魚翅)。州長會在 45 天內簽署法案,令法律正式生效。(注一、注二)

這次通過的法案,推動的是兩位夏威夷著名華人,前夏威夷州州長夫人 Mrs. Vicky Cayetano(卡耶塔諾夫人) 及州參議員 Senator Clayton Hee (克萊頓.許)。他們以華人後裔的身份,推動法案,使夏威夷公眾釋除了疑慮--知道禁絶魚翅,並不表示對中國人及中國文化的不尊重,因為正如 Mrs. Cayetano 所言:「食翅始於明朝,是皇帝想吃些較難吃到的食物。現代人食翅只是基於炫耀心理,並非中國傳統。」這次經驗,再一次說明,由於魚翅的最大消費民族是華人,解鈴還需繋鈴人,華人(包括香港人)有更大的責任去解决濫用魚翅的問題。

(順帶一提,如香港傳媒有意採訪 Mrs. Vicky Cayetano 及 Senator Clayton Hee ,本人願意略盡棉力,為大家穿針引線。請與會後以電郵與本人聯絡 (leeyuiwah AT yahoo DOT com))

另外,趁此機會,簡報一下「魚翅婚宴。人情七折」運動的一個月以來的進展。

最新支持者數字(香港時間 2010-04-29 21:15):共 18,270 人 (注三)

媒體報導有約至少 25 條(包括電視台、電台、網台、報章、雜誌),全部羅列了在以下網頁(注四)

http://leeyuiwah.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29.html

另外,本人剛成立了一個「魚翅公務宴會舉報網站」,呼籲網民舉報仍在用魚翅款客的公務宴會。請到訪 http://bit.ly/aPLeY9 了解詳情。(注五)

最後,容我總結一下。在全球性環境問題上,香港很少會扮演着關鍵的角色。但魚翅問題郤恰恰使我們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香港作為地球村一份子,面臨抉擇:要麼成為做成問題的一方,要麼成為解决問題的一方。一念成魔,一念成佛。香港人的責任好重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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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翅婚宴。人情七折」運動的發起人 李銳華

傳媒查詢: leeyuiwah AT hknet DOT com 電話:+1-908-463-9015 (美國東岸)

參考資料:

注一: Hawaii Legislature passes bill banning shark fishing for their fins, Washington Examiner / Associated Press, 2010-04-27 http://bit.ly/aTuE3M

注二: Hawaii State Senate, SB 2169, A Bill for an act - Relating to Shark Fins The version of 2010-04-21: PDF File http://bit.ly/bH7nQo

注三: 「魚翅婚宴。人情七折」最新支持者數字在以下網站發佈 http://bit.ly/SharkFinCampaignNumbers

注四: 媒體報導有約至少 25 條(包括電視台、電台、網台、報章、雜誌),全部羅列了在以下網頁:「魚翅婚宴。人情七折」

http://leeyuiwah.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29.html

注五:「魚翅公務宴會舉報網站」呼籲網民舉報仍在用魚翅款客的公務宴會。 http://bit.ly/aPLe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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