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

所羅門王的智慧;看《家庭暴力條例》

這個世界有沒有全能的上帝?祂是不是有着人一般的樣貎, 會像人一樣與我們傾談, 聆聽我們的禱告? 祂在這俗世有沒有代表, 比我們自己的良心更知道甚麼是正義? 甚麼是真理?

這些都是形而上的問題, 用哲學家波普 (Karl Popper) 的說法來說, 既不能證實, 也不能否證。 可以說, 信則有, 不信則無吧!

但如果有人對我說, 他便是這位全能上帝在世上的代表。 我怎樣判斷他所言是真是假呢?

猶大人的歷史書上, 記載着一段智慧, 也許可以給我們一點參考。

話說有兩婦人爭一子, 爭到所羅門王的面前。 兩人各執一詞。所羅門王說: 「這樣吧, 取劍來, 把這嬰一剖為二, 一人一半, 妳們便不用再爭了!」 一婦人當即對所羅門王說: 「不要呀! 不要傷害他! 我不爭這孩子了。」 另一婦人說: 「一分為二就一分為二吧!」

所羅門王便對第一位婦人說: 「我知道這是妳的孩子了。 妳領他回家吧!」

最真的母愛,是無條件的。哪麼,全能上帝給我們的愛,會不會帶有條件呢?

這是我在看到香港 《 家庭暴力條例 》 引起是否應該同時保護同性同居人士的爭議後所想到的。

5 則留言: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我在天主教學校長大, 學過一點猶太人的歷史書和耶穌門徒的著作, 學得不好。 但我學到以下這個觀念, 就是好的宗教導人向善, 救死扶傷; 壞的宗教鼓吹仇恨, 引發戰爭。 是佛還是魔, 其實就在我們自己的心中。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很高興在獨立媒體上看到這篇文章,向大家推介:

http://tinyurl.com/73w3pq

「假如耶穌在 - 論基督徒的政治參與」

該文作者是基督徒,而筆者不是。但兩篇文章的立埸是很相近的。這令我覺得愛﹑寛容﹑平等這些觀念是普世價值,超越了宗教信仰的疆界。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各位正反雙方請用心一讀「《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的謊言與真相」

http://tinyurl.com/a4u33e

『《家庭暴力條例》的設立是回應家庭成員之間出現的暴力,而不只是婚姻內的暴力,故此,上屆立法會把保障範圍大大伸延至其他家庭成員,包括但不限於前同居異性伴侶、前配偶、孫、家婆與媳婦、繼母∕繼父與子女、爺爺與外孫等不論因婚姻、全血親、半血親、憑藉領養關係或異性同居而衍生的家庭關係。我們也不會如斯荒謬地認為,把這些非婚姻關係加入法例的保障範圍,就是「打開法律缺口,為亂倫合法化鋪路」。。。。

『更重要的是,無論易名為「家居」還是「同住」,都錯誤反映現行《家庭暴力條例》的內容。經過2008年修定的家暴法例,其實已把保障範圍擴大到非同住的前異性同居或前配偶關係。換言之,新修訂的法例是以成員之間的關係,而非他們是否同住,來釐定保障範圍的。所以,以「家居」或「同住」來取代「家庭」都是不忠實的翻譯。』

該文有理有節,完全解決了本人心中的疑慮。

希望有關的反對人士能夠臨崖勒馬。以開明,理性,關愛,寛容,平等的原則來審議有關的法例。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自我批評一下, 在上面, 我應該呼籲所有人, 而不只是一部分人, 「開明,理性,關愛,寛容,平等」。 我犯了「言者無心, 聽者有意」 的毛病, 謹此致歉。 (有時間的可見故事一則  http://tinyurl.com/ayxcva 純粹搞笑)

回到主題, 我認為正如小曹 (上引文章的作者) 所分析。 家庭不一定會牽涉性愛的, 如婆孫相依為命, 也是家庭的一種。 家庭與婚姻, 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另外, 細心比較家庭和家居, 的確有不同的含意。 比如有家庭成員, 如一婆一孫, 在家居以外的地方, 如在所住地樓下, 發生了暴力糾紛, 該法律是否也應該覆蓋以上的情況呢? (在此可做一個小實驗, 各位可試試把這句問題改為, 「比如有家居成員, 如一婆一孫, 在家庭以外的地方, 如在所住地樓下, 發生了暴力糾紛, 該法律是否也蘊含以上的情況呢?」 這句問題就會變得含糊不清了。 不知各位能否看得出來?)

最後, 如把「家庭」改為「同住」, 則遺漏了已分居的夫婦(異性婚姻)和已分居的同性戀者或上述其他形式的家庭, 如已分開住的婆孫等。 這樣會做成法律上的漏洞, 誠屬不美。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醜小鴨」的故事

我也不是說我贊成在這爭議中正反雙方的所有抗爭手法。但我希望大家在喧鬧聲中能聽得出其中的主旋律,就是我們要不要平等的尊重其他人,即使他/她的模樣行為看起來是怪怪的。。。

同性戀行為既不犯法,也與他人無猶,何解要處處封殺他們?其實, 同性戀者自古都受歧視, 他們大多都「躲在衣櫃中」, 活在惶恐和不安中, 不敢將自己的真實一面示人, 已經是飽受煎熬。 有大愛者何不真正聆聽他們的聲音, 而要反過來對他們異於常人的傾向指指點點? 左右設限? (注意,所謂「異於常人」, 是指在統計數字上他們是少數而言, 事實上我相信同性戀是天生傾向, 並不能如某些人的「良好意願」所期望, 可以通過某些後天的排斥或教育等手段把他們「改正」過來。)


這使我想起了「醜小鴨」的故事。醜小鴨天生模樣怪怪的,因此受到其他小鴨們的排斥(也許也有小鴨出於「好心」想牠「改正」過來)。長大後,大家才知道,原來醜小鴨是天鵝。。。

現實生活中有沒有同性戀的醜小鴨?

有!我即時想到的有音樂奇才柴可夫斯基 Pyotr I. Tchaikovsky,也有數學家兼破密碼奇才兼電腦先驅 Alan M. Turing (圖靈)。兩位都因為同性戀而受世人的排斥和歧視,而用自殺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分別於 1893 和 1954, 不過自殺之說,仍有爭議,但被廹害之事實,則無何否認)

對他們來說,同性戀傾向,真的改變不了過來,寧願一死以謝天下。

http://en.wikipedia.org/wiki/Pyotr_Ilyich_Tchaikovsky#Death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an_Turing#Prosecution_and_de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