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刻薄

【原發表於「香港電台第一台」「公民社會」「天地博客」(2008 年 2 月 29 日 3:20 pm)。接此收聽

藝人裸照一案,其實再一次反映了香港的文化特質——就是在討論公共話題時,我們香港人是很刻薄的。

案中幾位藝人,原來是受害者,但大部份圍觀看熱鬧的群眾給他們的反應是甚麼呢?不是冷嘲熱諷,就是嚴詞苛責。

甚至到了「阿嬌」站出來委婉地表示歉意的時候,我們的評論員,也沒有停止落井下石。一個說「除了天真與傻,還有對錯!」;另一個說「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這種苛刻,可說蔚為奇觀。

一時間,我們的才子名嘴彷彿在進行罵人比賽,競相找出最尖酸刻薄的金句,灑在受害人身上。而很多讀者看到之後,又擊節讚賞,互相轉寄、連結,奔走相告。

整件事給我的感覺,像是在羅馬帝國的鬥獸場。當獅子把奴隸撲下,並從他的身上撕下一大塊肉時,興奮的觀眾就爆出高聲的歡呼,響入雲霄。

我們的評論員,不再只是嫉惡如仇,而是嫉弱如仇,嫉殘如仇!而我們的讀者,都變了嗜血的群眾——哪怕這些血,原來是來自被人刺傷的受害者!

在這裡,我不想責難任何人,我只想大家反思一下,我們香港人在討論公共話題時是為甚麼變得這樣苛刻、這樣涼薄、這樣冷血?我們傳統價值中講究的美德:恕、仁、愛、寬容,為甚麼好像已經從我們的文化中消失了?

就讓我以這兩條問題,作為大家這個週未的功課,給大家思考一下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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