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刻薄

【原發表於「香港電台第一台」「公民社會」「天地博客」(2008 年 2 月 29 日 3:20 pm)。接此收聽

藝人裸照一案,其實再一次反映了香港的文化特質——就是在討論公共話題時,我們香港人是很刻薄的。

案中幾位藝人,原來是受害者,但大部份圍觀看熱鬧的群眾給他們的反應是甚麼呢?不是冷嘲熱諷,就是嚴詞苛責。

甚至到了「阿嬌」站出來委婉地表示歉意的時候,我們的評論員,也沒有停止落井下石。一個說「除了天真與傻,還有對錯!」;另一個說「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這種苛刻,可說蔚為奇觀。

一時間,我們的才子名嘴彷彿在進行罵人比賽,競相找出最尖酸刻薄的金句,灑在受害人身上。而很多讀者看到之後,又擊節讚賞,互相轉寄、連結,奔走相告。

整件事給我的感覺,像是在羅馬帝國的鬥獸場。當獅子把奴隸撲下,並從他的身上撕下一大塊肉時,興奮的觀眾就爆出高聲的歡呼,響入雲霄。

我們的評論員,不再只是嫉惡如仇,而是嫉弱如仇,嫉殘如仇!而我們的讀者,都變了嗜血的群眾——哪怕這些血,原來是來自被人刺傷的受害者!

在這裡,我不想責難任何人,我只想大家反思一下,我們香港人在討論公共話題時是為甚麼變得這樣苛刻、這樣涼薄、這樣冷血?我們傳統價值中講究的美德:恕、仁、愛、寬容,為甚麼好像已經從我們的文化中消失了?

就讓我以這兩條問題,作為大家這個週未的功課,給大家思考一下罷!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公共廣播 俗世清流

【原發表於「香港電台第一台」「公民社會」「天地博客」(2008 年 2 月 27 日 3:08 pm)。接此收聽

公共廣播的一個重要價值,是它能豐富了媒體的生態,使其更加多元化。而且公共廣播機構傳統上比較不受商業利益和政治壓力所左右,往往是俗世中的一股清流。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發生在2003 年的美國,在布殊政府向國民「推銷」伊拉克戰爭的前後。話說 2001 年 9/11 恐怖份子施襲之後,美國國內廉價愛國主義汜濫,各個商業媒體害怕被人視為不夠愛國,因而自我審查,不敢質疑政府的政策,結果間接地當了布殊政府的幫兇,促成了一場不必要而無辜害死近九萬平民的人禍。

美國人的民意是怎樣形成的呢?據《馬利蘭州大學》的一項在2003 年 1 月至 9 月間進行的調查顯示 ,原來很多美國人在政府的spin doctors 發功下把一些基本事實都搞錯了。比如說,有48% 的人錯誤以為已經找到證據證實伊拉克與恐怖組織《阿蓋達》有關連。我們知道,基本事實是人們作出判斷的基礎。在伊拉克戰爭這一問題上,調查的統計就顯示,將這些事實搞錯愈多的受訪者,便愈傾向支持美軍出兵。

美國人是怎樣把這些基本事實搞錯的呢?原來與他們所收看的新聞來源有極大關係。調查問了受訪者三個基本事實的問題。商業媒體霍士電視台的觀眾,能答對全部三條問題的,只有 20%;而公共廣播系統 PBS/NPR觀眾聽眾,能答對全部三條問題的,則有 77%之多,足足高了三倍多,亦都高過所有其他商業媒體觀眾聽眾的成績。(更多數據見此

傳媒能影響民意,民意影響政府政策。而政府政策影響巨大,偶一不慎就會闖出大禍來。在香港如 SARS的處理,在美國如戰爭的發動。小能令社會不寧、大能奪人性命,甚至千萬人頭落地。新聞自由,是絕對嚴肅的課題,不容玩火!

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美國的公共廣播

【原發表於「香港電台第一台」「公民社會」「天地博客」(2008 年 2 月 26 日 3:20 pm)。接此收聽

提起公共廣播,大家可能都會想起英國的 BBC。但考考大家,各位是否知道在美國的公共廣播服務,是由誰提供?

你可能會猜想,一定是「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 罷?答案是:錯. 美國之音並不是公共廣播機構。查實,美國之音的使命是對外宣傳美國國策,是宣傳機構。美國人有長久的民主傳統,他們深明官方宣傳機構與民主的理念是互相有衝突的,故此早在1948年的已經立法禁止《美國之音》對美國國民進行廣播。換言之,美國之音,只能對國外廣播,但不能在美國國內廣播。

相對來說,在香港現在還時不時聽到有人倡議香港應該有一個為官方宣傳政策的傳媒機構,還挖空心思想要香港電台就範,去做這一種官方宣傳的角色。每次我都概嘆這些人的思想何其落伍!

話說回頭,既然美國之音不是公共廣播機構,哪麼到底在美國是否有公共廣播機構呢?答案是「有」的,而且不只一間。粗略來說,美國的公共廣播系統是分成電台廣播的 NPR National Public Radio,和電視廣播的 PBS 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 NPR 和 PBS這兩個名字在美國,有點像 BBC在英國或 RTHK在香港,都是家傳戶曉兼且備受尊重的品牌。

大家可能都曾看過兒童電視節目芝麻街,它就是 PBS的出品。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關鍵是宏揚公共廣播的能力與往績

【原發表於「香港電台第一台」「公民社會」「天地博客」(2008 年 2 月 25 日 3:20 pm)。接此收聽

香港政府上星期三(2月 20日)重新刊登廣告,招聘廣播處長職位。更放寬招聘條件中對大學學位的要求,應徵者只要具廣播界或傳媒界十五年經驗便可應徵。

這一個決定,立即引起社會人士議論紛紛。質疑有關做法是否為某些人度身訂造;所謂降低門檻,會否其實是為個別人士掃除障礙?「撐港台運動」亦發表聲明,要求政府解釋。

其中很多人評論的一點,是沒有大學學位的人是否能勝任廣播處長一職。民主黨的張文光甚至說政府的做法是對港台的侮辱。

突然降低門檻的做法,的確是很可疑的。但是大家要提防曾蔭權政府用聲東擊西之計。也許,眾多關心公共廣播的朋友,對傳媒放風的某位人選,並不完全感到滿意。但又礙於不方便直接評論這位人選,唯有借「是否有大學學位」這一點來做評論。他們關心香港新聞自由的出發點,也許是良好的,但就給我有點「誤中副車」的感覺。香港有很多沒有大學學位的精英,他們不知會否覺得被冒犯了?

我認為,要選廣播處長,真正的關鍵有二點:首先是這位人士應該有宏揚公共廣播的信念、決心、能力以及——最重要的——往績。其次是這位人士,應該在市民和港台員工的心目中有一定的威望。若沒有這兩項條件,則縱使人選擁有博士學位又有何用?

前車可鑑。 2007年的「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其中不乏傳媒界的資深老前輩,但偏無一人有公共廣播的經驗。結果,委員會的報告激起一場社會風波,到七一遊行時有萬人揮動撐港台的旗幟。曾蔭權政府,是否有吸收到教訓?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港台正在被陰乾 自由萎縮人心寒

【原載於香港經濟日報(2008 年 2 月 20 日)。本版本為 2.2 修訂版,與原來《香港經濟日報》上的附印版略有不同,敬請留意。】

曾蔭權政府,行事作風,與董建華政府大大不同。但在處理香港電台的前途這一問題上,曾蔭權卻跟足董建華,一於「慢慢來」。何解?蓋曾蔭權心知倘若明殺港台,民意反彈一定會甚大。最佳策略,正是玩「陰乾」。你港台的 BBC 公共廣播傳統也好,編輯自主文化也好,隨著不斷的「政治性騷擾」,原有的精英逐漸離去,新的人材不敢進來。慢慢地,縱使招牌上仍然掛著 RTHK 四個大字,港台也會慢慢地變質,變成不是港人所珍惜的那個諍言的,不偏不倚的香港電台。曾蔭權「兵不血刃」,will get his job done!

你我成為受害者

問題是,在這一「陰乾」策略下,誰是受害者?正是每一無得揀(特首)因此並不是老闆的,但是要納稅、要守法、要承受政府各種或好或壞的政策的後果的你與我!

香港號稱國際大都會,亞洲金融中心。但政治制度卻畸形、落伍。民主制度遲遲難產,自港人於 1982 發出「民主回歸」訴求以來,「回歸」是有了,「民主」卻沒來!港人爭取民主、普選多年,但據說要到 2020年即 38 年後才「有機會」實現。相比之下,「一國兩制,收回主權」這前所未有的一超大型社會實驗,只用了 13 年就上馬 (1984-1997) ,不必遁序、不必漸進,一步到位。可見有關人士不是怕變,是怕對危害到他的既得利益的變!

溫水煮蛙

沒有民主,則自由更見重要。但今天的香港有新聞自由嗎?也許不能說是沒有,但很明顯地,香港的新聞自由正在不斷萎縮中。溫水煮蛙,令人心寒。

事例一:2004 年,商業電台正與政府商議續牌一事。巧合地,收聽率極高,以罵政府出名的節目——即是由人稱「十點前的特首」的「鄭大班」主持的《風波裡的茶杯》——卻先後發生「封咪」和「炒大班」事件。當時商台主席何驥在商台員工大會上表示會捍衛言論自由。但鄭經翰(2007年6月)事後的解釋是,「我真係感受到商台當時的壓力,成億都唔賺的壓力。如果我從這個角度看,商台之前給我八、九年的自由,已經很好了﹗」

事例二:1998 年,在台灣的李登輝提出兩國論,台灣駐香港代表鄭安國在香港電台參加討論,解釋兩國論。這原是新聞媒體一個非常正常的活動。香港人可以不同意李登輝,但總應該容許他把觀點講出來吧。這正正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卻不是某些保守派人士的價值。連特首和政府發言人也不避嫌,批評鄭安國不應發表和身份不相符的言論。結果,在一片反智的喧鬧聲中,港台的掌舵人張敏儀被調離港台。當時香港政府的解釋是正常調動。但五年後(2004年2月)張敏儀親口證實當時的確是由於政治壓力而調離香港電台的。

如前所述,證據確鑿,香港政府行政部門一而再地利用權力干涉新聞自由。現時曾蔭權政府對香港電台的各種大小動作,祇不過是同一病症的重覆病發而矣。

行動起來撐港台

香港人若珍惜我們的核心價值,不想我們的新聞自由逐漸消失,不想我們的下一代活在一個沒有新聞自由的、非理性的、反智的社會,便應立即行動起來,撐港台!遣責政府不可用「陰乾」的策略,要求政府立即給正在公共廣播的香港電台一個明確的明天。自由在你手,大家要珍惜!

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寬容

【本版本為 2.0 修訂版。】

藝人侵權裸照一案,有幾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

第一,瀏覽、下載、和儲存這些照片並不犯法。但是否合符道德呢?(筆者自身對此作了深刻的反省,詳見本人於《香港經濟日報》 2月 14日的《偷窺裸照侵私隱 我錯了》)。

第二,「網友是否朋友?」這一問題,忽然好像變成一個無比重要的問題。但是,把受害者極其隱私的性生活照片,傳給朋友。是否符合厚道的精神?如受害者是自己的至親,大家也會這樣做嗎?

第三,幾個成年人關在房間內拍的性生活照片,原來並不打算給大家看的。如果不是被偷以致流了出來,對社會是沒有影響的。為什麼會是「淫」照?

第四,除非陳冠希故意把照片流出,否則,為什麼網民要求警方「緝拿」他。是否他的性態度觸犯了某條香港法例?還是大家鄙視他的性態度。無論如何要他受羞辱來發洩?

第五,也許有人私生活並不檢點,但大家是否就可以肆意蹂躪他們的隱私權?又或者以他們的隱私權作「炮灰」去尋求其他的社會公義?(如「踢爆虛偽」之類?)

第六,以前人們會認為:妓女營生時被強姦,是活該;小偷被警察抓著然後被虐打,甚至被「砌生豬肉」,是罪有應得;國家遭入侵,為報國人的血海深仇,侵略者的士兵投降後被肆意虐殺,是應份。我們的社會對人權的水平是否退化回到這一地步?

最後,想講一個在網上聽來的故事,這故事在我的美國朋友圈子中頗為被受落,但不知香港人聽了會覺得怎樣?供大家思考一下。某婦人得病要食西藥,但藥有毒性,故藥物的包裝上寫明必須把藥物妥善收藏,避免被兒童把玩以致誤吞。婦人的丈夫亦格外小心,多次提醒妻子要把藥物藏好。妻子唯唯諾諾,但也大致做到。但有一天心神晃忽之際,果然把藥物隨手放在餐桌上。又果然不幸地真的被她的孩子弄到手中然後大量吞下,結果孩子送院不治。妻子悲痛莫明,既傷失子之痛,亦內疚非常,因為客觀上確是她的疏忽導致了這次意外。丈夫趕到醫院,他有充份的理由責備妻子,因他已三番四次提醒妻子不要把藥物隨處亂放。但你猜他趕到醫院時怎樣做?

他把妻子輕輕的擁在懷中,然後只說了三個字:”I love you” ,然後兩人一起痛哭 …

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

轉載:網上聯署:不再侵犯私隱

轉載:網上聯署:不再侵犯私隱、停止道德審判

新婦女協進會發起了一個網上聯署呢!

各位關心藝人裸照事件的朋友
  近期藝人裸照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有關照片原屬極
度私隱,卻遭人不斷轉載,一再侵犯涉事者的私隱,造成多重傷害。

  此外,社會大眾對涉事藝人的性生活亦作出諸多主觀的道德譴責,當中對女藝人尤甚。不少人以自己的道德標準去審判涉事者私下對性生活的選擇,否定個人在性生活上有選擇權,對廣大女性的性行為亦造成強加規範的輿論壓力。

因此,我們呼籲:

1. 各網民及傳媒停止張貼、連結或轉載有關事件的照片。
2. 各界人士停止對涉事藝人作道德審判,維護每個人在性生活上的選擇權。

發起團體:

新婦女協進會

2008年2月15日

歡迎個人及團體聯署!
簽署聯署︰http://www.PetitionOnline.com/hkaaf321/peti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