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明報:桑迪過後的六夜六日

(按:本文在《明報》(2012-11-09)發表時用的標題為『桑迪襲美啟示錄』。這一版本與明報刊登時的版本略有出入)


【星期一:斷續的電力】

颶風「桑迪」是在週一(十月廿九日)傍晚登陸的,風眼在新澤世州的阿特籣大市附近,離我家也不遠,大概只有八十哩左右。果然,就在大約那個時段,開始停電了。最初,停電是斷斷續續的,每次只維持了幾分鐘。這使我心存幻想,以為問題不大。可是,第四次停電郤是來真的,一整夜電力都沒有再恢復過來。

【星期二:電筒燈下的晚餐】

翌日醒來,發現電力仍未修復。不止如此,原來公司的辦公大樓也停電了,也不能上班,惟有待在家中等候。幸好我之前已經準備好了一點糧水,而且屋中仍有餘溫,所以問題不大。甚至,我還可以用手機上網。但是因為要節省手機的電力,不敢隨意的用。當時不知停電的範圍和程度,還以為只要忍耐大約半天到一天就可以了。

中午試一試開車出外找熱午餐,竟然在鄰鎮找到,還能喝上了一杯熱咖啡。那時還不知道這家原來是附近唯一一家可以開門營業的餐廳(大概是用發電機來營業的),原來我是幸運兒!無論如何,心中也感激餐廳人員這麼快就恢復工作。誰知道呢?說不定他們家中很可能也停了電,甚至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他們郤第一時間的投入了工作來服務我們。

家中食水和乾糧都不缺,最欠的就是熱水,所以出門前帶上了一個小型保暖水壺,在飯後向待應拿了一些熱水。餐廳在飯前按往常習慣提供了些餐包。但我吃不完,所以就打包了回來。

日光真是很重要的:有日光時還可以傍窗看書,日光過後則幾乎甚麼事都做不了。因為之前忘了準備蠟燭,家中只有電筒和有限的電池,不能浪費,故此只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網上查了一查,說日落時間是下午五時半,這即是說大約六時半(日落後一小時)天便會全黑。

燈光晚餐,算是幸福的
晚餐時才發現中午在餐廳打包回來的麵包,是珍貴的食物。在電筒燈下吃了一頓燈光晚餐。

【星期三:柴火帶來的溫暖】

電力還未恢復。由於昨天出外找到餐廳和熱的食物,所以我決定再次出外找熱早餐。這次順著電力公司在網上提供的停電地圖,向著一個停電情況較輕微的鎮出發。以為是好主意,但出門後才發現路上處處封路,兜了一個大圈,最後還是回到家門前,最後決定放棄找熱早餐,回家吃乾糧作罷。昨天問餐廳拿的熱水,原來郤已經用完了,唯有用冷水送凍麵包。

傍晚天黑前,吸收了早上的經驗,決定還是去昨天的鄰鎮找食物,起碼我知道住那裏的路還是暢通的。另外,熱水是珍貴資源,昨天還怕餐廳說我貪心,不敢拿太多的熱水;今天我特意帶上了兩大個熱水瓶,再也顧不儀態了。餐廳的待應見我的兩個大水瓶,還開玩笑說要收費。其實,熱水珍貴,真是要付費我也是心甘情願的。

晚上屋裏愈來愈冷了。我決定要生火取溫。屋裏一向是有一個壁爐的,只是我一直沒有用過,也不知道怎樣用。但能力是可以逼出來的。我打電話給一個家中也有壁爐的同事,向他請教怎樣用壁爐。原來最關鍵的是氧氣,也即是氣流。故此必須先用燃著了的報紙在壁爐上方做成上關氣流,壁爐中的柴火才有可能持續。家中其實沒有燃料,只靠下午在屋外執拾了一些樹枝。想不到活了一輩子,這才是我第一次「執柴」的經驗。以前在家門前見到樹木殘枝,都把它們看作垃圾,望園藝工人快快把它們清理,這時才知它們是寶!

【星期四:發現公司有浴室】

早上醒來,收到消息說公司的辦公大樓已經恢復有電了,真是大好消息。馬上出發!幸好路也是暢通的。在辦公大樓裏,除了可以恢復工作外,也可以為手機充電,又可以拿到熱水。更重要的是,公司裏有一個洗手間,也不知之前是哪位仁兄的德政,竟然設有浴室。我洗了一個熱水澡,這是大停電以來首次。很舒服,很感恩。

下午不敢在公司久留,在天黑前便趕回到家中。入黑後唯一節目是生火取暖。柴火燒盡後室暗無事可做,早早便上床休息。由於知道明天回公司又可以為手機充電,開始可以較放膽的用手機來播些音樂。心血來潮,選上了巴赫的歌德堡變奏曲。這首音樂,據說是巴赫為經常失眠的俄羅斯大使寫的,好讓大使的琴師歌德堡可以在大使無眠的晚上演奏催他入睡。這時時間尚早,我也無心睡眠,臥室郤愈來愈冷。在漆黑一片中,手機以僅餘的電力,播放著本來為無眠者而寫的雋永音樂,有種說不出的意境。

到天明前,屋裏實在是非常的寒冷,我穿著羽絨大衣,蓋著棉被,仍然冷得渾身發抖。

【星期五:遇上汽油荒】

天亮時,我突然心生一計:窮則變,變則通,我何不搬到公司暫住?雖然公司晚上也沒有暖氣,但靠著早上的存下的餘溫,晚上也不會太冷。而且,新聞上說,新州開始鬧汽油荒,每天上下班也要耗用一定的汽油,我如果暫住在公司則可以省下不少汽油。當下點算一下,所需者不外睡袋、衣物、餐具,這些我都有,而且公司的洗手間還有浴室。。。於是,我決定到公司「宿營」去了。的確是比已經多天沒有暖氣的家中暖和得多。

【星期六:妙法煲粥】

宿營的旱餐有「真空唔駛煲潮州粥」。其製作方法甚為簡單,也不妨向大家介紹一下:保溫真空煲或真空水壺一個,放入米少許,再加入滾水,冚實焗約十二小時即可(時間加長或更好)。不需明火,也不用「睇火」,十分容易。進食時伴以一些泡菜則更加美味。

自從搬到公司暫住後,生活算是比較正常,有燈、有電、能上網,比較像大停電之前的生活。

電力公司在網上公佈恢復供電的進度,說我家所在小鎮只有百份之一的用戶電力供應得到修復,故此我也不知要在公司暫住多久,只好作長期作戰的準備。

【星期日:隧道盡頭的光明】

又過了一日。慢慢的在朋友間聽到他們的好消息,說家中電力恢復了。這時電力公司的公佈,說我家小鎮有四成電力得到修復,我覺得開始見到隧道盡頭的光明了。

兩天以來我間中會嘗試往家中打電話,都是「佔線」的音頻。但是到了這天的傍晚,音頻改變了,變成是「無人接聽」的音頻,我估計可能家中己經開始有電了。但我還不是太肯定,於是再試一試在網上服務給家中的數碼錄影機 (TiVo) 發出預錄節目的指令,也成功了。我決定開車回家看一看。

其實,未到家中,我已經大概的知道結果了。因為附近的街道已經回復到大停電之前一樣的燈火通明。於是,在第七個停電的晚上來臨之前,我回到家中。果然電力已經接通了!

失而復得,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風災日與夜】

其實,這六夜六日的停電生活,說不上甚麼艱苦。自問沒有受到皮肉之苦,也沒有財物損失,只是生活上的少許不便罷了。其中最大的感受是匱乏:電池不夠用、熱水不夠用、麵包不夠用、汽油不夠用。甚至,在我生火取暖時,才發現連家中的舊報紙不夠用,檢回來的柴木也不夠用。但是,匱乏未嘗不是好事 -- 它可以令我們有一個反思的機會,平日我們視很多身邊的事物為理所當然,郤不知道擁有這些看似平平無奇的事物,其實已經是一種福份!

── 完 ──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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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唉!瘋」與「非死不可」的隨想


報載考評局出版的首屆中學文憑試考試報告,在中文科評語中批抨考生在中文科口試經常中英夾雜,包括 iPhone 、iPad 和 facebook 。有教師質疑,這些名詞尚未有官方中文譯名,坊間也未有約定俗成的通用中文翻譯,考生如何可以不中英夾雜?

考評局接受查詢時,指 iPhone 可以譯作「蘋果智能手機 5」云云。這個「標準答案」是硬生生的翻譯,而且尚未在坊間成為共識。各位能接受這個翻譯嗎?

還是,考生們要用坊間開玩笑式的翻譯?iPhone 譯為「唉!瘋」、iPad 稱為「我劈」、而把 facebook 譯作「非死不可」?!開玩笑也許可以,在認真的口語討論中,這些譯名又可以接受嗎?

其實,語文的最終目的是溝通思想、傳情達意。說話的人,如果在發出聲音後,對方不知其所云,再標凖的語法也是徒然。我想請那位提供標準答案的官員,不妨在其生活圈子,試一試其所建議的標準答案「蘋果智能手機 5」來指稱 iPhone 5,看一看它「傳情達意」的效果如何?!

況且,新鮮的外來詞每日都在增加中,即使以上三個詞語能有普遍接受的中文譯名,但 Twitter 呢? YouTube 呢?甚至,香港政府入境處的德政、甚受市民大眾歡迎的 「e-道」服務呢?如果保安局局長去考中文口語科,以「e-道」而不是生硬的自創翻譯「電道」來描述有關的服務會否落得個「肥佬」 (fail / 不及格) 的下場?

外來詞被引入一個文化體系,有一個過程。有些詞能慢慢的形成共識,比如 Disco 一詞現今普遍譯為「的士高」或「的士夠格」;又如 Internet 一詞在初期有約十個不同的譯名,但後來慢慢以「互聯網」為通用翻譯(按一);有些外來詞在反覆論證討論後仍然共識難求,如 Alzheimer's Disease 以前譯為「老人痴呆症」,後來有團體認為該詞不妥,在公開徵求譯名後得出「腦退化症」的建議,但又有醫生指這個譯名有欠準確,建議要再從長計議(按二);有些詞永遠以外來語形式存在,如在英語中「政變」一詞一直沿用其法語原文 coup d'état ,「等等」一詞一直以其拉丁文 et cetera 或其更常用的簡寫 etc 存在。

有時,一個外來詞,即使有常用譯名,但視乎情況,一個著重表達效果的講者,也可能會捨棄譯名,而直接用外來語。如果要表達「我很快便會把文件傳真過來」的意思,在粵語口語中相信大部人都會說「我好快就會 fax 份文件過嚟」,而不會生硬的把 fax 轉成「傳真」。

甚至,即使不是外來語,在文字的使用中,也不一定是要以標準為唯一考慮。美國大文豪馬克。吐溫(Mark Twain)在他的文學巨著《頑童流浪記》(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中寫下這些不朽的文字:
"Please take it," says I, "and don't ask me nothing – then I won't have to tell no lies."
這是英語老師心目中的爛英文,因為,按英語文法,這句話大概應該寫成:
"Please take it," I say, "and don't ask me anything -- so that I don't have to tell any lies."
但大文豪為甚麼不寫標準的英文呢?其實,這豈不是又是為了傳情達意?查以上的說話,是出自書中主人翁「頑童」 Huckleberry Finn ,他是識字不多的小童,只有十三、十四歲,以上的「爛英文」,正好反映了他的背景。

寫了這麼多,筆者是在咬文嚼字、吹毛求疵嗎?非也。其實,我覺得香港的教育政策制訂者,多年來就是處處表現出上述的這種食古不化的僵化思想,實在需要改正。

記得多年前,在討論母語教育時,有政策制訂者大談「英書中教」(按三)不淪不類、不可接受。要英文中學在採用英文教科書的同時,上課時中學老師也一定要以英文講課。但是,這要求符合現實嗎?筆者高中時接受的,正是「英書中教」。後來(八十年代中期)考入香港大學,並先後完成學士和碩士課程。那時,教授們大多都是有留學英美背景的華裔學者,但尚且不是每一個老師最後會選擇用英語講課,原因是用英語授課不一定會有最好的溝通效果,而同學們都已經是天子門生了。記得後來出任港大校長的鄭耀宗教授,留美多年,英語了得。但在課室中,他也選擇以粵語授課,甚受學生歡迎(當然,教科書、講義和試卷,都是用英語的)。在當年的香港最高學府,尚且不能完全做到「英書英教」;對比之下,中學老師,大多數沒有放洋背景,而中學同學的語文程度平均來說更遠遠不及最後能考上大學的學界精英。無視這一現實,而把「英書英教」這一僵化政策住中學上推。這一思想,不知害苦了多少中學生?!

筆者只慶幸當年還未有所謂的教育改革,在中學和大學時,老師們都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以最有效的語文,為我們打好了日後求學的基礎。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