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

支持政府方案的市民的權利

如果建制派不參與補選,等於剝奪了支持政府方案的市民的投票權。這時,公投運動應派新生代以建制派「代理人」身份「參選」。(我不太贊同公民黨現在所理解的「不戰而勝」。)

其實這也可以為參與其事的公社兩黨新生代爭取曝光機會,提高知名度。所以他們不完全是「炮灰」或「稻草人」。

注意我的提議與社民連的想法不同。據我理解,社民連的想法是每一區派多一人參選以公投運動相同政網出選。參選人所得票數仍然算在贊成公投議題的一方,故此支持政府方案的市民仍然沒有機會投票。我的想法是每一區派多一人參選以公投運動反方的代理人身份和政網出選。參選人所得票數會算在反對公投議題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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