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鄭大班錯錯錯!

(鄭大班原文見下)

1. 「撐港台運動」中並無一人是港台員工,鄭大班不可能不知道

2. 美國並無 PBC,只有 CPB (Corporation for Public Boardcasting)

3. CPB 的董事會主席雖由美國總統提名,郤也必須得到國會參議院確認。這不可以說成是由總統委任。

其他謬誤,另文詳述。。。

作者:李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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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信報財經新聞 (2009/10/16)

港台求無王管不得民心

作者:鄭經翰

爭議多年的香港電台前途問題,終於有了定案。政府決定維持港台的政府部門地位,並且在解凍港台聘請公務員的同時增撥資源,要求港台擴展服務,開設數碼聲音廣播服務,以及為少數族裔、非政府機構和志願團體等提供真正的公共廣播服務。政府又會撥款落實在將軍澳興建新廣播大樓,提供資源設立數碼資料庫,把港台多年的聲音和電視資料數碼化。

為了加強和改善港台長期令人詬病的管治問題,政府建議成立一個由十五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成員,負責監察港台的服務水平和質素,港台須每年向顧問委員會提交業務發展計劃討論,發揮集思廣益的效用。

前途建議合理

港台在八十年代已提出公司化計劃,當時港台的管理層大力鼓吹,表面的理由是脫離政府部門,跟隨世界先進國家的做法,變成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但骨子裏卻是實利至上,港台員工先吃肥雞餐,拿回一筆可觀的遣散費,然後全部過渡至新公營廣播機構,繼續享有等同公務員的鐵飯碗。公司化計劃因九七前途問題被擱置下來,但回歸以後,港台的角色又再度引起社會爭議,加上港台管理紊亂,醜聞迭起,政府遂於二○○六年一月成立廣播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討香港公共廣播的定位和功能。

二○○七年,廣檢會提交了報告,建議政府成立新公營廣播機構,並設立顧問委員會負責監管,推展公共廣播服務,對於港台的去向,報告則認為港台不宜過渡成為新公營廣播機構。由於港台前途妾身未明,這一點亦是港台員工最反對的地方,他們因而發起所謂「撐港台」運動,強調自己「正在公共廣播」,要求港台過渡成為新公營廣播機構,同時以編輯自主為由,亦反對新的公營廣播機構由特首委任顧問委員會監察。

政府現時提出的最新建議,明顯是為了避免政治爭拗,減少社會內耗,又充分照顧港台員工的利益,不但讓港台維持原狀,還增撥資源以供發展,只是要求港台改善管治質素,以及提供真正的公共廣播服務。對於港台員工來說,今次的建議,他們可說是最大的得益者,所有非公務員合約的員工固然都有機會轉為公務員,機構得以發展,所有員工也有晉升機會。最主要的得益,就是新建議保障了工作穩定,在經濟動盪、人浮於事的今天,還有甚麼比鐵飯碗更好?可是,他們還是表示不滿,要求港台成為新公營廣播機構,不受監管。

其實,政府的新建議,不但確保了港台員工的經濟利益,又容許港台繼續發展,還讓港台肩負了推廣公共廣播服務的責任,港台可說是「求仁得仁」,夫復何求?對於一直自詡「正在公共廣播」的港台來說,不去好好參詳政府提出的建議,為弱勢社群、非政府機構和慈善團體等製作真正履行公共廣播服務的節目,做好公營廣播機構應有的工作,反而以「編輯自主」為幌子,要求成為獨立機構,又反對成立顧問委員會,實在過分,一定不會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

公器私用可惡

事實上,即使是外國如英國廣播公司,也有信託人機構的設立,成員十二人,正、副主席皆由政府提名、英女皇委任。美國PBC和加拿大的PBC,也有由九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監察,分別由美國總統和加拿大總理聯同內閣委任,可見全世界的公營廣播機構都設有監管機制,目的就是尊重編輯自主的原則同時,也要履行公營廣播機構須向公眾問責的原則。況且,新建議成立的顧問委員會,除了廣播處長以外,根本不會有政府官員,成員將會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專業、管理人士和普羅市民。

港台要求無王管,根本不切實際,因為作為政府部門,身為港台總編輯的廣播處長,也要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管轄,難道港台寧受劉吳惠蘭管轄,也不願意接受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嗎?即使是獨立的公營廣播機構,也要受到市民監督,而顧問委員會正是代表公眾履行監督港台的責任。

對於政府的最新建議,普羅市民大多接受,唯獨港台仝人繼續反對下去。香港是自由社會,人人有權表達意見,港台要反對政府的新建議沒有問題,繼續跑上街頭搞「撐港台」運動也不相干,甚至遊行示威也是他們應有的公民權利,但請勿公器私用,利用自己的職權,公然在電台上為自己說詞。我沒有監聽港台節目,但自從政府提出新建議後,偶爾聽到一些港台節目,竟然發覺部分主持在節目上多次刻意評論港台最新方案,甚至要求嘉賓主持表態,強人所難,立場自然是一面倒反對,說明港台管理層不單將大氣電波公器私用,更完全不知公共廣播為何物。

港台部分主持最喜歡反覆舉出一個例子說明政府長期卡壓港台,就是形容港台猶如大廈「租戶」,被「惡業主」截水截電,所以無所作為,即使如今表示增加資源及承諾撥款興建新廣播大廈,也不可足信,要真的做到才算數。曾智華的說法完全比擬不倫,因為我也可以提出類似的比喻,就是港台長期壟斷大廈管理權,又管理不善,連業主要求成立立案法團也不准,如此喧賓奪主,死抱着權力不放,又有何道理?

慎防利益衝突

要探討港台的前途問題,港台大可召開一個公開研討會,邀請各方專家和民意代表表達意見,而不是利用職權,公然利用電台節目當作喉舌,大唱反調,公器私用。作為港台的總編輯,廣播處長黃華麒應該知道這是基本的公共廣播守則,連基本守則也不遵從,還談甚麼「正在公共廣播」?

港台反對成立顧問委員會,其中一個理由是早有相同組織存在,但誰都知道,目前的所謂顧問委員會全屬港台友好,由港台管理階層邀請出任,當中不乏利益輸送和交換,也有自己友監管自己友之嫌。以某個學者專欄作家為例,二○○七年廣檢會提交報告後,港台便立即安排他主持節目,後者隨即在其專欄上發表長文支持港台,今次政府提出新建議後,他又再撰寫長文批評政府,予人的印象,港台以主持節目拉攏在報刊上有地盤的意見領袖,而不是以主持人是否適合主持節目來決定人選,不乏利益交易之嫌,而該名學者專欄作家也有利益衝突,如此不避嫌,不是有點那個嗎?

港台是社會公器,不是一小撮人的玩物,以「正在公共廣播」為幌子呼朋喚友,目的只是鞏固既得利益,卻不知公共廣播為何物,所謂「撐港台」運動,背離民意,又可以撐到那裏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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