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星期日

2.0 版本︰從梁文道的《XX台獨運動XX》想起

【本文為 2.0 版本 】

梁文道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陳水扁是台獨運動的罪人》 。非常好的一篇文章,大概就因為有了 "台獨運動" 四個關鍵字,中國竟然沒有一家報刊去刊登這篇文章。

梁道長 2008.11.22 在他的網頁作了以下的補充


**先回覆一下之前幾位網友:

拙作《陳水扁是台獨運動的罪人》的立場是什麼??目都已經說得那麼白了!莫非一談台獨就一定要先表明立場,痛罵它一番?又或者說自己其實就是台獨?我在分析陳水扁貪腐案對台獨造成的打擊,和我個人支不支持台獨有什?關係?這就好比批評美國政府的某個政策某種現象,一定也得先表明自己支持民主痛恨暴政,否則你就是中共的爪牙。這正是八股文風的來源,什?事都得先道明立場,來一大段陳腔濫調;明明在談中共政府的某個錯誤,偏偏要從?年它建立新中國的功勞說起;難怪有那?多長得莫名其妙的文章。

這又讓我想起兩份報紙的高層?這篇文章的看法:A說「台獨沒有道德可言」( 我所說的「政治運動的道德資本」和我們認為它道不道德是同一層次的事嗎?)。 B說「台獨不是運動,而是分裂國家罪」( 這個更絕,乾脆否認台獨是一場政治運動。也許他以為運動一定是正面的,他該要求外交部發言人以後不要再用「藏獨運動」這個說法 )。結果,拙作用不著先見報就能直接貼上來了。



這就是我國媒體的尺度?是不是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就是罪犯?中日交戰時,懂日語的,就是漢奸?都廿一世紀了,思想還是這個水平?

又使我想以下這個譬喻。銀行劫匪中槍,送入公立醫院,醫生搶救無效,在撰寫報告,結論是「病人失血過多致死。。。」。其他醫生跑過來說,這報告就不用寫了。A 說「劫匪也需要血嗎?嘿嘿!」B 說「這不是病人,是罪人!」可能還有個 C 說「你也要考慮顧及其他受槍傷的群眾的感受呀!」

但我不敢批評內地媒體的編輯。他們可是在「刀口上討飯吃的」。我反而有興趣知道,在香港的編輯和媒體老闆,頭上沒有大刀,身邊沒有拷鐐,他們會刊登梁文道的文章嗎﹖

這令我想起了給鄭安國一次機會,向香港人解釋李登輝的「兩國論」,並有可能因此引來「殺身之禍」的香港電台。想起了因此而被「正常調動」到東京去的張敏儀 (張敏儀 2004 年證實,她當年被調離香港電台的決定是在某種壓力下作出的安排,她又說,回歸前許多有關台灣問題的討論都可以進行,但回歸之後,這些討論都看不到了)。從 1999 年到現在 (2008),九年過去了,民進黨上台了又下台了,但比較有水平的香港電台,郤仍然在被陰乾中

5 則留言: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匿名 說...

「讀者們、 社會大眾、 和北大人們的腦袋已壞死」??

讀者和社會大眾也許不是腦袋壞死了。 或許當北風凜烈之際, 當傳媒禁若寒禪之時, 人民的腦袋也欠缺資訊, 缺乏下判斷之養料, 無法正常思考。

但我所認識的香港人, 不是腦袋壞死了, 而是獨立思考, 慎思明辯的。

常言道:「有怎樣的人民, 就有怎樣的傳媒。」 香港人, 這是你應有的傳媒嗎? 香港人, 這就是你嗎?

為一個真正的公營廣播, 為一個給予人民全面知情權的傳媒, 我們要「撐」!!!

匿名 說...

我想是你誤會了,梁生那篇文章并不是不能在港媒刊出,而是指內地的媒體。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匿名君,

感謝提醒。筆者現正向道長本人查證。

李銳華

李銳華 Clement Lee 說...

的確搞錯了。小弟得到道長電郵證實,拒登道長的《陳水扁是台獨運動的罪人》的是內地報刊,不是本港報刊。有所誤導,僅此致歉﹗